近日,长春市公安局公布了关于2021年度全市内保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先进单位的评比结果,我校荣获“2021年度全市内保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我校安全处处长王一荣获“2021年度安全保卫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长期以来,我校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积极落实上级各项安全工作精神,认真布置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努力创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以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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