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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关于做好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0-01-09 15:17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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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生活,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各学院要在假前对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重点进行防骗、防火、防盗、防传销等安全常识,要加强对社会实践、外出旅游和勤工俭学的学生安全教育,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切实注意人身、财产和消防安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二、开展假前校园安全隐患大检查。各单位要在放假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指定专人关闭办公室电器设备电源,避免电器长时间通电导致短路引发火灾事故无任务的实验室要关闭水、电、门、窗,妥善处置未用完的易燃、易爆等化学物品不能关闭的仪器设备要安排值班人员进行监管人员离开时要关闭门窗,各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后可对所辖区域加封封条。

三、加强假期校内施工安全管理。假期施工维修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的安全监督,明确施工单位责任人,安排专门安全员,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规范安全管理措施,规范施工现场及工人的安全用电、用火管理,在动用明火和电焊时,必须到安全处备案,并在安全处工作人员保障下施工。

四、切实做好假期学生饮食卫生安全。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假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师生要养成正确的饮食消费习惯,注意饮食卫生,不购买“三无”食品,不到无卫生保障的流动摊点购买食品,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五、加强假校园安全管理。假期加强校园安全巡逻,严格控制外来人员无故进入校园,对出入校门的人员、车辆要加强检查并做好登记,夜间校卫队要加强巡逻、值班和监管等工作。

、加强假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假期值班,各级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处置,并第一时间如实上报,确保应急机制高效运转。

 

安全处值班电话:

总值班:王   85250138

  82533137

东校区:85250119

南校区:85250110

西校区:85115734

 

 

 

 

 

                                      长春大学安全部(处)

                                                                  2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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